Originally posted by [i]thesunlover[/i] at 2009-9-1 02:07 AM:
多少次了,哪一次你不是拐弯抹角地提党说话,你基本上是一个人在西方心向党,身心分裂的的愤青。俺是愤青,至少身心还统一。不论怎样,你有保皇拥共的言论自由。恕不奉陪了。
我也真是,早该知道这么争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你老兄太意气用事了。我反反复复再三说明的话,你视而不见,非要扣我一个保皇拥共的大帽子。
好,我身心分裂,可是至少我思维还清楚。有事说事,不要替我拔高。我这个身心分裂的人也劝你们二位别太激动/偏激,一来对身体不好,二来也与文人雅士之号不符。
不再回帖了。
為什么在批判日本時﹐不能把情況相同的中共批判﹐而要另寫一篇﹖
我是死腦筋﹐凡是語涉為中共辯護的話﹐特別跟在我帖子後面﹐我就一律認為是五
毛黨。其言論就是證據。以後跟貼者注意。有人要另開一帖﹐為中共大唱讚歌也不
關我事。
上次似乎是說六四敏感期內﹐不貼政治文章。現在還有些不太敏感的文章﹐貼完後﹐
文集基本完成。以後大部份都是文學性的了。
天生我材竟何用﹖
你心里认为人家是什么都行,但没有任何凭据就这样说则是诽谤,英文叫libel,是犯罪行为。在这片自由的土地也不是可以任意伤害人的。你诽谤杨振宁,他根本看不见。但这样说网友,你不惭愧吗?
请廖君不要跟逸士的任何线了吧,为了一个张艺谋事件,到处开火没有必要吧。得饶
人处且饶人。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luhua 的帖子我删了。逸士是我父母辈,我不能不对他多照看着点。咱老中不是讲究
尊老爱幼吗。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Originally posted by [i]thesunlover[/i] at 2009-9-2 12:42 PM:
luhua 的帖子我删了。逸士是我父母辈,我不能不对他多照看着点。咱老中不是讲究
尊老爱幼吗。
删就删吧,我那帖确实有点刺眼,可是话糙理不糙。如你所说,因为他是你的长辈,你多看顾他,我理解。
别再给我安什么“5毛党”的大帽!
不是为了张艺谋,也不是为了杨振宁,而是为了公道。自己认为别人是什么,没有凭据,就说人家是什么,这不公道,也是为老不尊。如果只许老州官放火,不许小百姓点灯,那就会有为渊驱鱼的结果。
Originally posted by [i]thesunlover[/i] at 2009-9-2 04:42 AM:
luhua 的帖子我删了。逸士是我父母辈,我不能不对他多照看着点。咱老中不是讲究
尊老爱幼吗。
我对删贴的行为很不以为然,可以说是痛恨。除非是恶性对骂的那种。
難道張大盜不是成了走狗﹖難道楊振寧人格不卑鄙﹖許多網站都在這樣說他們﹐為什
么我不能說﹖事實都是有目共睹的。只有你閉眼不見。還要說沒有事實。如果你對
網絡上的訊息一貫不注意的話﹐你根本沒有發言駁人的資格。
我不給人亂戴帽子的。我沒說某人屬于五毛黨的。這我不可能得到證據。但我可以
說某人的言論是屬于五毛黨的一貫言論。如果不要我有這種看法﹐在我後面跟貼﹐
注意自己言論。
天生我材竟何用﹖
我连版主删了我的帖我都不计较了,你还没完没了了。
给自己留点面子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i]luhua[/i] at 2009-9-2 02:50 PM:
我连版主删了我的帖我都不计较了,你还没完没了了。给自己留点面子吧。
好像每个人都要写最后一个帖。
我的这个帖子能成为这条线上的最后一帖吗?:D
楊林君﹐就算你是最後一帖。
(中國人最壞的就是死要面子。我就反其道而行之﹕不要面子。以後最好別來跟我辯
論。)
天生我材竟何用﹖
中国俗话说得好,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面子?)
这么说在另一条线上差点把裤子争(挣)破的不是你老先生咯?
本来以为这线到#26就止住了,看来想have the final say 的人不止一个。哈哈
扪心自问:面子乎,涵养乎?:))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既然为力版主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再跟什么帖了。
只是我的原始跟贴(#2)还在,大家可以看看,我那句话说错了。什么五毛党,什么拥共,哪跟哪呀。就我帖子里的每一句话,跟我辩论,我一点意见都没有,随意揣测,更有甚者,往我脑袋上扣帽子,那就当别论了。
真的以为杨林的帖是最后了,还跳出来challenge,我接招就是,有什么呀。
像一个怨妇似的,反共就反共,还扯上鬼子误导我,还不让我说,还给我乱贴标签,这个面子我是要的。让人扣了屎盆子还安之若素的“涵养”不要也罢。你老先生的帖也不会在跟。
希望这线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