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文化界沸沸扬扬着一件事,搞得文人们非但睡不安稳,还跳出来大打口水仗。事情源于《人民日报》编辑李辉公开质问“国学大师”文怀沙:你老人家到底是1910年出生,还是1921年出生?换句话讲,究竟是九十九岁还是八十八岁?你到底是不是章太炎的弟子、鲁迅的师弟?你当年是因“反江青”作为政治犯入狱还是因“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被收监?同时李辉还对文怀沙的学术水平提出质疑,认为“文的楚辞学问至多可抵一名中学教员。”
文怀沙随后发表一则简短声明,大意是年龄属实,国学大师不敢当。这则声明文白参杂,“其言也善”。但以学术打假闻名于世的方舟子等人并不放过,逐句分析之后,找出不少文理上的毛病。于是有人怀疑该声明由助手捉刀,有人振臂高呼:国学大师原来就这点水平!
当然也有不少人站在文怀沙一边。
一种说法是,文怀沙年事已高,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要“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中国是一个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孔孟之道、程朱理学的确是这么教导人的。《论语》中就有教偷羊的父子要相互包庇的例子,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将君臣、父子、夫妻这种封建礼教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照此逻辑,人一坐在某个高位或活过某个高龄便可以为所欲为,而公众还必须默许这种为所欲为。说穿了,这个“讳”就是遮掩吧。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如果总需要遮遮掩掩,那么结果只能是真相埋没,谣言四起。试想,如果当时“为尊者讳”,隐瞒了温家宝在英国剑桥大学演讲时遭扔鞋的闹剧,那该是多么“完美”的一次环法访问啊。但媒体如实做出了报导,公众也客观地接受了全面信息。这是一种文明的进步,它的标志是透明。
另一种说法是,李辉不去揭发贪官污吏,偏要和一个耄耋老人过不去,让他晚年受辱,羞愧难当,在郁闷中终老,做人不厚道。有本事你去揭露巨贪啊,欺软怕硬!所谓“纵大奸而忿小恶。”一位文友的反驳很精彩,他说这个逻辑我不懂:你批评张三,他说李四更坏,你怎么不说?你批评以色列打巴勒斯坦,他说美国打伊拉克你怎么不管?
好像贪官不除,其它都不能过问。过问了就是欺软怕硬。再说,李辉即便忿小恶,你又何敢推断他纵大奸?
我百思不得其解,小恶为什么就不能忿,不能管?相对于杀人放火,行窃算是小恶了。那么杀人放火者没有绳之以法之前,我们是不是允许满街都是小偷并公然行窃?何况,冒充顾问,猥亵奸污妇女十余名,被收押十七年之久,算小恶吗?即便是欺瞒公众几十年,并由此骗得本不属于他的社会名望以及诸多物质好处,也不能算小恶吧?要说受辱,也是自取其辱。做人不难,它的标志是诚实。
再有一种说法是,君子不揭人阴私,要给人留颜面,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所谓阴私,是指私人生活范畴。而文怀沙的年龄与入狱原因,假如李辉所言属实,那么这些资料首先被文怀沙自己篡改镀金,并四处招摇,从而骗来人们的尊重、信任和实际利益。因此,这些信息不再是他的隐私,而进入公众视野。问题就在于发布了几十年的公众信息竟然是伪造的,他的欺世盗名一直影响公众判断直到被公开揭露。假如李辉“清者自清”,那么文怀沙至今还在“浊者自浊”,造假并快乐着。造假缺德,不仅仅限于奶粉。让人觉得奇怪并好笑的是,有人倒打一耙,反指打假者缺德。一位居住在美国的华裔学者,居然一口气数议李辉,“揣度”李辉打假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并批评一边倒的舆论声讨带有“很重的戾气”。这显然比那些单纯为文怀沙辩护者更上一层楼。
子贡问孔子:“仁人廉士,穷改节乎?”孔子答:“改节,即何称于仁廉哉?”孟子说:“吾善养我浩然之气。”中国文人一向崇尚良好的操守,它的标志是气节。
看到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质疑李辉的打假动机,并百般指责,同时对文怀沙却充满毫无原则的关怀与悲悯,终于忍不住说上几句。所谓悲悯,是有原则的,否则就是对行善的侮辱。所谓厚道,也不是盲目的,否则便是对正义的践踏。悲悯并不孤立,它与忏悔相伴相生。对犯错而不忏悔并蓄意欺骗者,一味悲悯姑息是没有好结果的。
一个骗子横行的世界,何来和谐?而更为悲哀的是,每当有人揭露骗子的时候,总有自居道德制高点的“独立思考者”站出来对揭露者进行道德审判。或许,这便是世界的多元,社会的宽容,人类的复杂吧,就连这种真与假、善与恶如此泾渭分明的判断,也有如此不同的声音。好在这个世界还有公理,还有基本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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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几天辩论的碎片整理了一下。其中引用了廖康先生一段话,“攘羊”说也受先生启发,如需注明或认为不妥,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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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进步,标志是透明。
是非是我非我
这些信息不再是他的隐私,而进入公众视野。
是非是我非我
一般而言,引用是要说明的,比如采用(摘自某某文)或某某言之类,至少加上一个括号表示另有出处。少量的借用或者化用则不必特别提出。
而受启发我认为在这儿并不需要特别声明。
是非是我非我
笑言归纳得很好。对假丑恶的默认就是对真善美的亵渎。比默认更难以理解的是,怎么竟然反过来再三指责别人不默认。
文怀沙被称为孝子,老母亲百岁时他还在身前侍奉。一次母亲把痰吐到了地板上,儿子纠正母亲不要再这样做。此事后来被传出,在他访问耶鲁大学时,被一位美国教授作为“坚持原则”的例子拿出来说。不曾想,这令文大师很生气,他告诉听众:“我当场说,我妈从不吐痰,你妈才吐痰!”他向人解释自己的这种行为,是要禀奉“家丑不能外扬”的传统观念。
笑言这篇写得还不错,有理有据。我赞赏理性的辩论,支持我,反对我,只要写得有力,我同样高兴并感谢。我的观点已经表达,它将成为这场论战的一部分,给我自己的思想发展,留下思索的痕迹,足矣。
猥亵奸污妇女十余名,被收押十七年之久,算小恶吗?即便是欺瞒公众几十年,并由此骗得本不属于他的社会名望以及诸多物质好处,也不能算小恶吧?要说受辱,也是自取其辱。做人不难,它的标志是诚实。
写得好!
月满西楼:你在今天的法律术语中,找得到“奸污妇女”这一条吗?文怀沙被一个今天并不存在的罪名,判刑入狱17年,你说是大恶,那是你的自由。你知道1983年8月的第一次“严打”中,有多少小青年,仅仅在电影院里,对女孩子摸摸捏捏一番,就被枪毙了吗?你喜欢这样的法律和社会,那也是你的自由。你听说过“破坏军婚”罪吗?当年,如果有人胆敢和一个军人的未婚妻谈恋爱,那个男的,可以判处3年徒刑。
哈哈哈,看了笑言这贴子,我倒是真要笑言几句了。笑言写得挺好,连宝林也出来认账。但是最关键的一点,却被完全忽略了。我不知道还有谁几个和宝林站在一边的,即使有也少得可怜,而且没什么正紧理由。而宝林则不一样,他哪里是因为喜欢文怀沙而替他辩,分明是爱李辉过度而憋得慌。因为错爱过度,所以忽然觉得不对劲,从自己偏爱的人嘴里听到了不和谐不合拍的声音,于是愤而抨击,找出各种理由来。不料大伙不买账,于是一评再评。若不是因爱成恨,何劳上心。我对围剿文怀沙已无兴趣,无外乎是吹牛吹破而已。当年靠吹牛得到几个女人结果锒铛入狱,如今靠吹牛浪得虚名结果名誉扫地。倒是想听听,宝林为何曾经看重李辉。说说吧。
我是站在宝林兄这边的,原因无它,只为他的大悲悯。记得上有一次大家把一个淫妇带到耶稣面前,说这样的女人应该用乱石打死,耶稣说,你们中间有谁没有犯过罪的就来砸她,结果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
我不是资深基督徒,这里讲述的肯定不准确,意思就是,其实都是五十步笑百步,何必如此苛求别人。我觉得很多人在攻击宝林文章的时候,对他的本意有很多曲解。而他自己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也说了一些给人口实的话,所以形成现在的局面。事实上,他根本不用为自己辨护,思想境界不是在一个层次上。
我自己觉得理性、平和、宽容在任何时候都是人类应该学会的功课。
足球妈妈
我也理解宝林兄。
他的专业训练是新闻,他曾经是国内资深记者。
我想他是从职业道德等角度作为立脚点进行思辩。
我更佩服他在“孤身做战”时所表现的理性和诚恳。
大家都周末愉快!:))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保护Magdelene是大悲悯,但是耶稣可没有六评大家,只是问了那么一句。如果只是可怜文怀沙,没有攻击李辉,也不会有这么多争论。人们看到这悲悯有偏向,自相矛盾啊。
Originally posted by [i]文章[/i] at 2009-2-27 12:34 PM:
我是站在宝林兄这边的,原因无它,只为他的大悲悯。记得上有一次大家把一个淫妇带到耶稣面前,说这样的女人应该用乱石打死,耶稣说,你们中间有谁没有犯过罪的就来砸她,结果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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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上的这个例子在这里有滥用之嫌。在那里,耶稣只是说明别人不应该用石头砸死她,祂没有指责那些抓住她犯罪的人是错的,更没有说她没有犯罪,并且还叫她“以后不要再犯了”
你是说,我们或多或少都做过错事,就不能指出别人的错,世界就没有是非啦?你能否给我们划一条界限,什么恶是“小恶”,别人是不应该指出来的?
跟别人不在一个层次?那是什么层次?用那些“道不清,说不明”的似是而非的“人治”理念来代替严明的法治,就是高层次?
就那么简单的事情,有人造假,别人指出来了,反而同情造假者?中国当今假货横行,与这种“高层次”思维有很大的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