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 刚才口气不好.
建议章凝加入第一期的编辑
因为第一期的确有很多想不到的问题, 这样也不用凡事都大讨论了.
我们这里不仅仅是在讨论第一期,而是在商讨这个刊物的宗旨和发展方向。作为园丁我们都责无旁贷应该参与进来。
我有大量的技术管理工作要做,实在分不出身来从事具体事务,所以还是你来。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抄点儿资料给大家读:
新语丝的COPYRIGHT是这样说的:
一、《新语丝》月刊及增刊刊载的原创性稿件,版权归作者所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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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语丝电子文库以收藏古代、近代(一九四九年以前)的经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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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文摘》编辑部
附:CND就原载于《华夏文摘》和《华夏文摘快递》文章版权问题的说明
〖编者按:到今天(2005年4月18日)为止,CND在2005年内没有接到过任何其它出版机构转载CND文章的授权请求。〗
(原发表于2004年7月7日《华夏文摘快递》)
近来有本刊作者和读者在网上的公共论坛发文询问原载于《华夏文摘》文章版权和其它出版物转载的问题,因为本刊尚未接到任何人的正式查询,现根据我们在网上所见到的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⑴ CND /《华夏文摘》没有与任何网上和网外出版者签署过文章互换与授权协议,也没有口头协议。
⑵ 在每周五出版的《华夏文摘》里目录栏的后面,本刊都附有以下声明:“凡原载于本刊的文章,除非本刊另有安排,不得转载。如欲以公用目的网络服务站对本刊进行收集存档,或以任何方式对本刊再传播,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并取得授权。未经本刊许可,不得利用本刊或本刊存档从事任何形式的营利性的或收费的活动(包括广告宣传在内)。”
这个声明只是对其它刊物和网站转载本刊原发文章的方式有所要求(包括《华夏文摘》和《华夏文摘快递》等CND网站出版物),对作者本人如何处理自己的已经被本刊采用的稿件没有加以限定。
本刊是由义务工作人员来管理的,虽然没有足够的人力来参与作者与其它出版物的交涉,但是我们从道义上支持《华夏文摘》作者们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行动。我们希望这个说明能够帮助有关人士了解本刊立场。如果作者本人经过正式投稿途径向本刊提出查询,我们可以视具体情况对个案加以说明。
《华夏文摘》一如既往地欢迎《华夏文摘》作者们和广大读者们踊跃投稿,并且对大家过去十五年来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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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语丝》月刊及增刊刊载的原创性稿件,版权归作者所有,电子版版权由新语丝社代办,其他电子刊物、电子文库、电子出版物若欲转载《新语丝》月刊及增刊的原创性稿件,[size=4][b]除非已获得作者的授权,否则必须征得新语丝社的同意并照要求办理。[/b][/size]
二。⑵ 在每周五出版的《华夏文摘》里目录栏的后面,本刊都附有以下声明:“凡原载于本刊的文章,除非本刊另有安排,不得转载。如欲以公用目的网络服务站对本刊进行收集存档,或以任何方式对本刊再传播,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并取得授权。未经本刊许可,不得利用本刊或本刊存档从事任何形式的营利性的或收费的活动(包括广告宣传在内)。”
[size=4][b]这个声明只是对其它刊物和网站转载本刊原发文章的方式有所要求(包括《华夏文摘》和《华夏文摘快递》等CND网站出版物),对作者本人如何处理自己的已经被本刊采用的稿件没有加以限定[/b][/size]。
曼说到南方周末那样的地方对发表在电子刊物上的作品都无所谓。我那篇“陌生人的火花”被南周采用时,就是编辑自己上网找的。我的一位同学在某报作副刊编辑,也在网络上找文章。
我回去校对稿子去了:)
我们是不是也需要定个类似的关于COPYRIGHT的东西?
有了上面那两条,再加上作者同意,第一期好象可以进行了吧?
我一直在等你和冷热的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