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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06 6:03 am
[color=Blue][size=4]效法美国国父,建立三权分立制度于网络论坛:
(1) 伊甸议院:独立立法机构
(2) 伊甸园丁:政府执法机构
(3) 伊甸检察院:独立司法机构
* 伊甸园丁不止股东园丁。
具体操作欢迎深入讨论。[/size][/color]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05/09/2006 7:05 am
三个branches, law making(立法), judiciary(司法), executive(?).
三权和伊甸的设置怎样对应?
1 立法 - 伊甸议院
2 司法 - 最高法院(终身制集体独裁、解释宪法的唯一权威)、下级法院(trial by jury and due process - 陪审团审案)
3 executive - 总统极其任命的各部长(cabinet members)
1 好象没问题。2 里的最高法院是终身制集体独裁,似乎应当由终身制的人来当(初始时的园丁?)。3 里的总统是由选民选的。
1 2 3 互不交叉,互相制约。
既然要干民主嘛,就不能含糊。你说呢?
05/09/2006 7:23 am
哈,从文学玩到政治,真的什么都能模拟,嗯,不过这样过过瘾也好~ 宛如过一个小家家....:P 😆
思无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