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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孤荷的雨声与风骨》一文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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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
(@金凤)
Noble Member Guest
Joined: 20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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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阳:你猫在那疙瘩保险吗?还是赶快钻防空洞吧!地下餐厅也成

:) :) :)

趁着悲歌的炮火没点起来,我也先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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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thesun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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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20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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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ill be fine since I am standing in a DMZ (demilitarized zone). 😀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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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信子
(@风信子)
Reputable Member Guest
Joined: 20 years ago
Posts: 317
 

这篇评论文章的标题的确比较“醒目”。不过我也觉得该把这里的“火力”对准写评论文章的人,而不是枯荷。

如果是砸枯荷的话,我站在离悲歌冷热5.5的地方,枯荷扇子们4.5的地方。如果砸这篇评论文章的话,距离正好反过来。

(咳,发现自己是个活稀泥派,真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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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xll
(@w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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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有个想法:枯荷何不稍加编辑,把CND和这里的各种评论放在书中附录,让将来的读者既小心又赏心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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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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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20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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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starter  

不好意思。本来也并没有打算出动炮兵的意思,现在却把大家都吓跑进了防空洞了,惭愧。

看来以后俺要特别小心, 发言之前先声明,没有炮弹, 就是有也是空心弹-----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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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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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金凤, 我的药捻子潮了, 点不着. 咋办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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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荷
(@枯荷)
Honorable Member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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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i]牡丹妹妹[/i] at 2006-5-5 01:56:
嘿嘿,我查了一下,原来这篇吹捧文章是枯荷雨声自己贴在文心社的。
[url] http://www.wenxinshe.org/wenxin/ [/url]

【评论杂谈】ZT:孤荷的雨声与风骨
加贴者『枯荷雨声』,加贴时间 5/3/2006 5:46:01 PM,已..

呵呵,难得费心了:)

枯荷是文心社的社员,基本有什么东西都会往文心贴的,社里大多的会员也如此,分享别人的同时,也会想要别人分享自己的,就如我们把自己的文章张贴在各个论坛是一样的。文心有许多的评论文章都是社员自己贴的,就如书的序,作者自己都不上心,别人如何上心。

石先生此文赞誉太过了,枯荷也认为受之有愧,但是所谓误人子弟,却也并不以为然,何为误?又何为不误?选择的权利在读者的手里,非作者所能把持,作者有出版的自由,读者有选择阅读的自由。

观国内图书,恐枯荷之文还算不得毒药,尽管我并不认为自己的文章真的有多好,但是总还是不算很差的,最少与目前的一些图书相比,经典人人想为,但是能成经典有几人?有些人不过一文而名天下,有些人是累积而流芳。那是否我们就要抱着那么几篇经典就不放了呢?更何况经典的标准却又是因人而异。没有一个经典说是所有人都称道的,只有能引起别人共鸣的,才能被读者认可,那么我们能求多少人的认可呢?

我写文字,向来随意第一,能有人觉得与我有相同感觉就足够了,经典与否,并不是我现在所想,亦可说,我向来不认为自己的文字是要承担道的,勉力为之,其实难负,不过是强人,强己,能悦一部分人,能悦己,就已经是很满意了。

关于此书的出版事由,在金凤姐姐转贴的文里已经回复,不赘言了。

至于吹捧,怕是连鲁迅的书在出版前也是要别人先吹捧吹捧的,我这样的小角色,呵呵,就不再多说的。这里想来也有出过书的朋友,大家心知肚明:),不过,我倒真没想到石先生用了如此多的笔墨为我写评,在他身体并不好的情况下,能为枯荷写这样的评,无论如何,我都是感念这份情谊的,石先生提携了很多青年作家,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如果大家有什么话尽与枯荷说,石先生就免了,不想因枯荷之鼓,让朋友受累。

再次感谢所有的朋友能真诚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所有的人都是在批评中不断前进的,对作者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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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荷
(@枯荷)
Honorable Member Guest
Joined: 20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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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i]金凤[/i] at 2006-5-5 05:02:
我转贴时是想着为雨声MM出书高兴,根本没想那么多。

悲冷两兄太严肃(砸砖吧,我包好脑袋了 :) :) 其实,哪一个人写书评不是好话说得多,鼓励多点,尤其是对年轻人。我觉得枯荷文章文字优美,韵律十足,这是不..

汗~姐姐好意转文,却平白跟着受砖,夏天来京,枯荷给姐姐压惊~

转贴,都未必代表着转贴者的意见,所以大家有砖扔给枯荷,别四处乱砸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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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e
(@yuyue)
Estimable Member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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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213
 

悲、冷二位是骂杀的嫌疑犯,我也算一个协从,枯荷一个不怕杀,事情从此简单,便与谋害无关。以上玩笑,因为所作所为,也许有害,但实在是“无谋”。:))

文章的事情,仁山仁水,只能自己小心。郭沫若要把自己的文章全部点火烧掉,那是撒娇无耻。但有些文章,至少会让其子孙为之汗颜,尴尬正如如同家里出了汉奸一样。如果郭自己小心一些,或许不会有那么多的无耻。

我们几个唱反调的几乎是一路货色。:))但应该也能理解有人真觉得枯荷的文章做得好,也不能因此鄙视他们,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理。我们已经习惯于给人人生忠告,我觉得尽管仁心宅厚,还是不好。

西方的风俗,是“nonjudgemental encouragement",需要有神一样的爱心,才能做得近似。这教育风俗,让我们这些喜欢从鸡蛋里挑骨头的人,时刻有罪感,也无所适从。

上次,好为人师,教小女数学,有问题问五角形内角之和。女儿有天分,算出来是五百三十几度,我告以正确答案,说她错了。她回答我说,“Ok, at least that's close". 我惊愕,有些气愤。这是什么mentality?

昨天,去看这里国立学校的音乐会。大小学校,五长六短的孩子们轮番上阵。有的,当然不错;有的,咿咿呀呀,不成个声调。这也正常。但是那坐在后面的评委,在每次演出后,总要上前鼓励。我听着的意思,是说他们个个是神童天才的样子。

这些事情就让我思考,说话时候或许会更得体一些。

慢慢写,慢慢自己找感觉。我们的态度,我觉得有揠苗助长的危险。关键是他们自己有兴趣做,做好做坏不重要,要的只是生活的乐趣。未必人人都成大家,依我看,人人都该搁笔,因为经典已经太多,从实用的角度,完全够我们消受了。为什么还要写,因为人们要宣泄。别人要宣泄,自己不喜欢,可以躲远点,不该不让人宣泄。如果有仁心,希望他们宣泄得越来越好,或者暗示给他们,如何宣泄或许更好,仅供宣泄者们参考。

说这些的目的,是想表明:其实,我们几个做得不坏。:))只是爱的太迫切。不能保证这爱的效果。像鲁迅的打油诗写的,到头来,”美人赠我以蒙汗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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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thesunlover)
Member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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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哉善哉!
阿弥陀佛!
阿门!

Originally posted by [i]yuyue[/i] at 2006-5-5 12:11:
悲、冷二位是骂杀的嫌疑犯,我也算一个协从,枯荷一个不怕杀,事情从此简单,便与谋害无关。以上玩笑,因为所作所为,也许有害,但实在是“无谋”。:))
文章的事情,仁山仁水,只能自己小心。郭沫若要把自己..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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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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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20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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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E,在那个坛子上,你也曾经批评我写<>,说我思考不够,好像我也没有跟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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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e
(@yuyue)
Estimable Member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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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i]冷热[/i] at 2006-5-5 05:28 PM:
YUYUE,在那个坛子上,你也曾经批评我写<>,说我思考不够,好像我也没有跟你急。

你大度。:)更是性情中人,这一点与为力、悲歌类似。老尚也一样。我们都是“问题少年”。:)寨主、廖康、凡草、简阳、欣欣、菊子,等等,都比我们高一个档次。

我当初出场,关公面前耍大刀,教凡草蒙太奇法。今天想起来,让我汗颜。:)这样一比,凡草比你更大度。

我们这样的人,在家里的地位,应该是老让别人提溜着,而不是去提溜别人。老刀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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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ming)
Noble Member Guest
Joined: 20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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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不转贴此文,我也会转贴,我天天到文心社,这篇文我早就看到了,是被金凤抢先了一步。这也是一种“提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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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欣欣
(@杜欣欣)
Prominent Member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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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748
 

同意y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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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unlover
(@thesunlover)
Member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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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16382
 

想表达一下我在这个问题上的个人观点:

一个论坛,当然要坚决地反对任何人身攻击,这条原则明确地写进了我们的坛规。

至于任何形式的“吹捧”,因为仍然属于“合理的自由”范畴,既不违反国家法律,
也不违反自己的坛规,所以应该上升不到“反对”的高度,“不提倡”则是更为明
智的选择。

民主国家的法律原则之一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全都可以做。而专制政权的法律
原则是:没有允许做的就不能做。这给了任意引伸解释,进而欲加之罪很大的余地。

我们的论坛持有的是民主原则,也即: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都可以做。给予网友最大
限度的宽容、宽松和宽大。即使有些行为我们不喜欢、不赞成、不提倡,比如各种
形式的吹捧,但我们还是不能够、不应该去人为地禁止和干涉。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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