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怀沙的“作假”与李辉的“揭疤”
程宝林
这两天来,人民日报名编辑李辉一篇公开发表在北京晚报上,揭露文怀沙虚报年龄、弄虚作假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大哗。李辉所考证的文氏“恶行”,包括虚报年龄近一轮、冒称“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为自己脸上贴金,实际上是因为“猥亵、奸污妇女”入狱10多年。
李辉与我曾是同行。在这篇文章之前,我对他存有敬意,因为他锲而不舍地采访了许多中国优秀的知识分子,将他们在“极左”政治压迫下的苦难和创痛昭示世人,以警世,以醒世。而今天,他却以这样一篇可称“缺德”的揭人阴私的文字,令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愕然无语,只有悲哀。如果一个具有相当民本、人权思想的知识分子,可以堕落到索人隐私,揭人疮疤的程度,这个社会的知识精英,还有什么可以救赎的呢?
我相信,李辉所言,一定实有所据,所以,他才敢于公开发表,并在文末,高声要求文氏作出回应,其吸引媒体和读者关注之心,昭然若揭。
文氏或许虚报了年龄,冒得“百岁健翁”之美誉。这不过是出于虚荣而已。虚荣之心,人皆难免,八旬老翁,自然也包括在内。就算文氏“浪得虚名”,他之所得,最多不过是鲜花与掌声,登报纸,上电视而已。于社会与公众,并无大害。说他的楚辞研究水平,只相当于中学语文教师,这恐怕是睁眼说瞎话。中国的中学语文教师,恐怕达数十万之多吧?中国的语文教学,真得达到语文老师人人是专家的程度了吗?
李辉在文章中,借已故的剧作家吴祖光之口,说吴祖光在反右期间,最不能原谅的就是文怀沙。这话李自称是吴祖光亲口对自己所言,而吴祖光已经去世,无可对质。李辉用无法核实的逝者的话,攻击一个生者,对阴阳两界的这两个各有成就的文化人,都是不公平的。倒是如此行文,令我对李辉的人品与文品,产生了极大的怀疑。这样一个可能随时去追踪你的行迹、调查你的履历,并公之于众的人,你愿意与他为友吗?他的这篇文章,除了满足一些人的窥私欲,以及为自己增加一些知名度外,对中国文化,有任何建设意义吗?他振振有辞地暗示,他是吊王伐罪,为那些真正的右派受难者,将冒充“右派“的“流氓”揭露出去,现其原形。
相信李辉,对于毛时代的严酷社会生活环境,有所了解。在那个时候,社会对于婚姻外的两性接触、亲密,视同洪水猛兽。那个时代的政治性冤屈遍于国中,非政治性的冤屈,难道就少了吗?与异性搂搂抱抱,在当时,就是“猥亵”;与几位女性有过“云雨之事”,一旦见光,罪名很可能就是“奸污”。李辉使出这样的杀手锏,在伤害了一个八旬老者的同时,自己的这点文“辉”,也沾染了下作、促狭之“灰”。自此,我对李辉,低看几眼。
中国文化中,多的是赶尽杀绝的糟粕,少的是宽以容人的大度。中国社会今日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在在都需要李辉这样有一定思想和文字能力的人,撰文呼吁、揭露、批判。仅以李辉衣食所在的人民日报为例,几十年来,作假的报道可谓汗牛充栋,李辉不去一一追索,捧着那碗饭,吃得津津有味,却要自任私家侦探,兼任道德法庭法官,对一个八旬文化老人的荣誉宣判死刑。李辉之举,缪矣,过矣!中国俗话说:“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李辉专打文氏老脸,专揭文氏“疮疤”,却无视那些“疮疤”的时代环境,难道他真得信奉“窃钩者诛”这条铁律吗?
我无意于为文怀沙老先生开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李辉对于文氏近年来大红大紫,实在看不顺眼,可以修书一封,婉言相劝嘛,何必用报纸这样的天下公器,揭一人之阴私?文氏毕竟是对中国文化,多少作出过贡献的老人,就像李辉,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与性格这一课题研究,也作出过贡献一样。到别人的往日单位,调查其工作记录(如果在美国,这样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值得研究),甚至公布其囚徒号码,这些,都突破了作人的底线,更不用说,作一个高尚的文化人了。
中国经历了至少30年的政治乱世,许多人,在那些年头,都或多或少,说过违心之言,做过违心之事。我们应该创造出和谐宽容的社会氛围,培养读书种子,以正世风,以匡民心。如果要互揭阴私,清算老帐,中国的读书人,就会重新堕落到“大字报”的年代。
总有一天,李辉会为发表这样一篇文章而懊悔不已。如果他还没有懊悔,读到我的这篇文章,他一定懊悔。
要我尊敬一个人,相对容易;要我蔑视一个人,相当困难。因为李辉以前的文字,我对他怀有敬意;因为这篇下作之文,我对他另眼相看。
范美忠老师因为几句出格的话,丢掉饭碗,以中国之大,他的才学之高,至今找不到一个可以供养妻女的工作。在这样一个宁看人死,不愿人活的舆论环境里,李辉以自己的如椽大笔,将一个八旬老者,剥得体无完肤。这样公开示众,辱人者,恒自辱之,李辉思之戒之!
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宝林:新春好!李辉什么的,我不知道,也没有读过他的文字。不过,文什么这个人,我倒看过多维转载的此老关于只喜欢18岁女人这类的话。对这个人,李四在多维《文怀沙发表声明回应质疑,自称问心无愧》这篇文字后,匿名贴了这个帖子:
一个活了98岁的人,还那么喜欢抛头露面,说一些李敖四五六七十岁时候说的话:喜欢18岁女人种种, 这个人不管真假,都只是那么回事,什么大师小师的。难道读几遍老、庄、论语,写几篇之乎者也的歪文,就成国学大师了?难道国学大师就是这点货色?北大的季羡林,被人称为国学大师,我读他的散文集,也就那么回事。国学大师太滥了,大家不用当真。。。罗丹说的一句话:荣誉毕竟是误会的总和,信然
兆阳:我同意你。文当不起国学大师之称,季也一样。我不赞同的,只是李辉拿几十年前的男女关系来说事而已。如果他是学术辩伪,我拍掌叫好。揭人阴私,损了点儿。真有正义感,揭点涉及公共利益的猫腻,多好。
李四不是也就写了几首歪诗而号称‘大诗人’吗?
V。F。
我同意。早就听说这位文大师喜欢女人,不是什么大事情,现在炒作没有意思,老人
家没有几年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i]程宝林[/i] at 2009-2-21 15:04:
兆阳:我同意你。文当不起国学大师之称,季也一样。我不赞同的,只是李辉拿几十年前的男女关系来说事而已。如果他是学术辩伪,我拍掌叫好。揭人阴私,损了点儿。真有正义感,揭点涉及公共利益的猫腻,多好。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说点题外话: 程师兄, 我与阿红老师联系上了! 他老人家读到了我写他的一文, 让他小孙子给我写来了信,我还没回信呢,你有话要带给老师吗? 有的话快说~~给我发短信也行~~~:wink:
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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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i]程宝林[/i] at 2009-2-21 02:04 AM:
文怀沙的“作假”与李辉的“揭疤”程宝林
这两天来,人民日报名编辑李辉一篇公开发表在北京晚报上,揭露文怀沙虚报年龄、弄虚作假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大哗。李辉所考证的文氏“恶行”,包括虚报年龄近一..
我的看法与这里大多数人看来是不同的。
说真话无罪又无错。
如果首帖的逻辑成立,那么,下面的做法都是合理的:
领导人的伤疤不能揭,容易造成政局不稳,政策不连续。
企业的弄虚作假不能揭,会让企业倒闭,很多工人失业。
运动员年龄作假不能揭,会影响国家荣誉。
这就造成中国的文化,是一个瞒和骗的文化。中国的社会,是一个
不说假话就办不成大事的社会。
只要李辉讲的是真话,他就有权讲。如果他是讲一个公共人物的
真话,他就有权公开讲。
至于文先生年龄多大,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年龄大可以成为不
被揭短的理由,那么,职位高一样可以成为不被揭短的理由,这
种文化的恶果,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如果大家觉得男女关系不是个问题,可以号召文先生的粉丝不要介
意这些事情,继续去做文的粉丝去。
就如当年克林顿的丑闻被揭露出来后,很多人还是喜欢克林顿。
讲真话是值得鼓励的,尤其在中国这么一个“为贤者讳”的文化范围内。
这么多人指责李辉,更让我觉得李辉值得钦佩,就像方舟子一样。
这个国家有更多更深刻的‘假’可揭,问题是你敢吗?
李辉充其量是个打苍蝇的‘英雄’而已。
V。F。
文兄:除了那些装腔作势的文字外,你还能欣赏什么?:))至于文、李什么相争,他们两位各有所求,我们不用当真。文某百岁的人,抛头露面,就让他抛头露面好了,李辉写这些揭露文章,也有炒作、聚焦之嫌,就让他聚焦好了。这个年代,文人就那么一点聚焦的机会,有什么好指摘的?李四倒不觉得有必要给他们穿上英雄之类的道德化的帽子。总而言之,日子就这么过的。
他们的文李之争,哪有我们的文李之争精彩!
V。F。
我以为做人要厚道,如果自己有实力,不必以揭别人的短来抬高自己。
足球妈妈
Originally posted by [i]文取心[/i] at 2009-2-22 03:45 AM:
这个国家有更多更深刻的‘假’可揭,问题是你敢吗?
李辉充其量是个打苍蝇的‘英雄’而已。
一个警察抓到一个非法移民,要把他遣送回去。
这个非法移民给自己辩护说,“这里有那么多非法移民,你为什么偏偏抓我。你是不是
蛋捡软的捏。“
我相信警察的逻辑也很简单,”我只关心你是否犯法,你非法我就抓你。"
我们无法要求李辉把其他“假”都揭了,才能揭文先生的。就像你不能要求警察把非法移民都抓到,才能把其中的一个递解出境。每个人都做自己能够做到的事,如果这件事是对的话。
Originally posted by [i]文章[/i] at 2009-2-22 04:13 AM:
我以为做人要厚道,如果自己有实力,不必以揭别人的短来抬高自己。
--说得好。
各位的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许多时候,一个问题没有绝对真理。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谢诸位赞成或反对。
冰花诗友:麻烦将下面短信,附在给阿红老师的信上,谢谢:
阿红师:
1987年初秋,沈阳一唔,二十年矣。老师飨我以铁丝烤牛肉,滋味犹在。这些年来,在川十年,在美又十年,妻儿均在美国,目前任教于夏威夷,衣食无虞,诗歌散文也出版了十二种,差强人意。遥祝老师身体安泰,祈望有重逢面叙之机。望老师善自珍重。程宝林 2009年2月21日于夏威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