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2006 1:19 am
"陈的罪名是破鞋, 她想不通, 在王二流氓教唆犯的教诲下,
她先有犯罪行为, 那就是和王二发生性关系,
可是犯罪还不能完成, 因为她没有犯罪动机,
直到她最后爱上王二, 她才成为名副其实的罪犯,
所以她说自己该五马分尸, 因为她不仅有破鞋行径,
而且还喜欢搞破鞋.
陈的经历与中国大多数知识分子的何其相象! "--若之解得好.最后一句尤为精辟.
中国知识分子中多少人从先担了虚名,再成为同案犯,同谋犯,指控他人"搞破鞋"?
Topic starter
14/08/2006 1:37 am
谢阿达转贴若之的信。若之不愧是专业的,解得深刻。那个捷克工程师的故事,我前天刚好在厕所里看过。昆德拉用那个故事解说卡夫卡《城堡》里的官僚社会,是个无尽头的迷宫走廊,labyrinthe a perte de vue. 我看后一笑,也想过,王二和陈清扬面对的是不是一样的城堡,觉得好像不是,因为《黄金时代》还有许多其他内容,反讽官僚只是一个侧面。现在给若之一说,又觉得她有道理。唉,脑子总是慢一拍,又一次让若之抢先得分。
不过,我的摇摆说还是站得住脚的(除了摇摆的原因)。理清了王二是流氓和陈清扬在摇摆这两条线,《黄金时代》的结构就看得比较清楚了,不管它看上去是怎样的颠三倒四。
30/09/2006 7:48 pm
我下乡那里和王小波的笔下差别较大,我的几个好友大都有偷尝禁果的体验。我最喜欢旁听他们交流床第经验。在物质条件较好,几乎文化沙漠的四川天府之国山乡,体力和性欲都极度旺盛的知青中,王二和陈清扬比比皆是。
我当时就没有认为他们是流氓破鞋等,因为我自己就时常燃烧着这样的欲火而被迫自慰。那会的农民就取笑我们的知青点“共产共妻”,说已经跑步进入了共产主义天堂。
Page 2 / 2
Pr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