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i]余立蒙[/i] at 2006-7-5 05:24 PM:为力, 谢谢注意拙作.
阿达不在, 否则我要问问我写的那对男女的行为是否属消极个体自由. 我认为不是. 因为它残酷地损害了别人--那对微弱的母子. 试问: 他们可以做, 我(只是群众中的一员)难道就不可以说吗? ..
余兄,这个帖子是我下班前匆匆写的。开车的路上就知道写重了。最主要的因为这是你的第一篇小说,以后你不写了,我可罪孽深重,承受不起。:lol:
小说绝不是法官的判决书,作者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应该让读者自己做出结论。
这篇的主题太老,从陈世美就开始了。
可以从男方或女方的角度去写,也可以从旁观者目睹他们的苦难上写。但你绝对不可以加入判断,那是小说的大忌。
中国人喜欢鸳鸯。在台湾,我听讲解员介绍,鸳是最虚伪的,得到以前最忠诚,形影不离,一旦得手,马上离开去寻找下一只鸯。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向我证明这个讲解员是错的。看样子我们所有以鸳鸯为榜样的人们都被欺骗了。
所以说,物竟天择,是自然规律。而人最初的婚姻,是为保护男人的产权所建立的。凡事有利自然也有弊。
作者需要把人性的矛盾性写出来,不要做简单判断,那是中世纪的事情。
又说重了,对不起。对付讨厌为力最好的方式,是余兄再写一篇新的小说。:wink: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Originally posted by [i]tugan[/i] at 2006-7-5 05:40 PM:[size=3]立蒙君,
为力的观点是挺新的,我老土也接受不了,不过,为力提到我文中的保守观念
时,我还是改一改,让它们中庸一下,新老各让点儿步。
您这篇小说,我说白了,难写,因为写的人多,怎样入..
土干冒着暴露颜色的危险,又挺身出来理解为力。
心领了。:smile: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土干是绿的, 为力的功劳!
为力你到处逗人, 逗完八爷又来逗老余. 你的砖砸的不重, 我也不会不写. 哈~~~
Originally posted by [i]余立蒙[/i] at 2006-7-5 10:42 PM:
土干是绿的, 为力的功劳!为力你到处逗人, 逗完八爷又来逗老余. 你的砖砸的不重, 我也不会不写. 哈~~~
谢余兄不和我一般见识。有人认为我说话咄咄逼人,可我真绕着弯说了(好象也会),心里就感觉不太舒服。
反正我是自己图痛快说了,你不必听我的。凡事见人见智,大家没有坏心眼就是了,瞎玩贝。
该认真就认真。该不在乎也不必在乎。
谢谢你。:wink:
土干不是绿的。:laugh: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