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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市
他已经习惯了白日做梦。白天不做梦,他的觉便睡不踏实。狼会做梦吗?也许狼的生活本身就是梦,因为狼不能控制自己的命运。
伪装成瞎子,一个瞎子乞丐,越是在闹市中,他睡得越是香甜。当然,象今天这样,白日梦中被人叫起来,撵离他不应该呆的地方,他习以为常。怕就怕一顿遍体鳞伤的毒打。好在良善的人们大大多于凶恶的人。而他,知道今晚之后,他的情形会大不一样。
喝了狼血,吃过狼肉,他的双眼也能象狼一样透视黑暗了。白天休息,夜间行动,他毫无选择地过起了狼的生活。从新疆自治区到华中市,八千里路云和月,他记不清曾经扒过了多少辆车,只知道比起卡车、拖拉机、马车等,他更喜欢坐火车。那次他一下子就跨过了三个省,最终滚出煤车时,虽然自己混身黑得象鬼,但他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没有车的时候,他的双脚常常会走得溃烂。多少次,趴在地上,他连爬也爬不动了,这时他体内狼的血液就会沸腾,他就会再一次提醒自己:你的存活,不仅是为自己,更是为了妻子、女儿荒闱懊娴哪勘辏?恢皇悄潜示蘅畈聘唬??且?煺耪?澹?
就这样,足足一个月的长途跋涉,他终于回来了,以狼人的心境回到了华中市。
昨天,他看到了不能接受的情景:妻子王楠在他入狱的一年中另有新欢了,身边走着的是她同事了十年的仰慕者王大明,他们不仅并肩走,王大明的手还在王楠的腰际,上下滑动着,把她紧紧贴在了自己的身上。他这个举动昭示著众人,相拥的女人归他所有。
狼人把自己的下嘴唇都咬破了,才没有发出声音。他也不敢追赶,因为他的身份,是通辑在逃犯。
内心绞痛万分,混身颤颤发抖,双腿渐渐地支撑不住了,他就势倒在地上,强迫著自己大口地喘气。
狼人了解王大明,王大明是个表面老实巴交,内心非常固执的人。五年前,他的妻子由于工厂的事故而意外死亡,王楠是学校历史教研室里,最同情可怜他的同事。他和妻子没有孩子,以后也绝口不提续弦。于是,王楠逢年过节,便惦记着孤苦伶仃的王大明,总要邀请他来家中热闹,一起吃顿团圆饭。
王大明追求王楠,的确情有可原。让狼人身心破碎的是自己妻子王楠。十几年夫妻的相濡以沫,他一直相信王楠的判断力,她应该了解丈夫的本质呀。可惜人心叵测,她也和外人一样,怀疑自己原配丈夫的清白,而且这么快就抛弃了他!
“好吧!我原谅你,王楠。谁让我深深地伤害了你,虽然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使狼人惊慌失措的,是他没有看到心爱的女儿星星。星星不和妈妈在一起,难道是生病了?还是这孩子在青春期和大人闹别扭,一个人在外面疯跑?或者,她是因为不喜欢王大明,于是要求象暑假时那样,干脆住到了在大海边的外婆家?
昨天晚上,狼人不达目的不罢休!他在自己家的楼下盯着,爬上对面高楼的走廊里望着,希望能看到星星在家中,那怕是一晃的影子。为此,他忍受着王楠和王大明在他亲手装饰的阳台上拥抱,还目睹了王楠在王大明肩上的哭哭泣泣……难道星星真出事了?他几次想上楼敲门问个清楚,可他知道王大明的为人,王大明一定会一本正经、义正词严地把他这个危险的在逃犯,奉献给警察局。
深夜十二点,他还在盯着五层楼上那间向阳的房间,那是他和王楠曾经的卧室呀!不料想这时王大明走到窗前,严严地关上了厚重的窗帘。狼人闭上眼睛,任一行清泪流淌:这窗帘是他和王楠好不容易,才达成协议购下的,因为当时可供挑选的图案太多。记得两个人为了庆祝对方的妥协,还一起邀请了宝贝女儿星星,一家人去吃了顿满汉大餐。
狼人把自己咸咸的眼泪吞进肚子里,闭上了眼睛。现在在他的脑海里出现的,是窗帘后面的那张双人拼床。这张床是他三年前亲自订购的,进口原装,能调节各种弯曲的角度。在这柔柔软软的席梦思床上,他和王楠一起读书、看电视、享受情爱。
狼人一拳狠狠地打在了自己的头上,再一次拒绝回忆,这些丧尽天良的混帐们,就是利用了这张高档、奢侈的睡床,用计陷害了他!
越狱、逃亡,历尽艰难地回到了家,却发现家已破碎,老婆落在别人手里,女儿无影无踪。当狼人最后瘫倒在地时,他已经没有眼泪了,他一定要找到李思德,还有他的同伙,把血帐算清!
眼看着东方泛出了鱼肚白,然后一轮红日渐渐升起。狼人拖着麻木的双腿,蹒跚着走到了市政府的大门前,摆下了他的乞丐盆子,然后将自己的脑袋埋在了破草帽底下。他睁着一双表面上看来,是瞎了的眼睛,咬牙切齿,等待着李市长专车的到来。
熙熙攘攘,人影晃动。左等右等,还是不见那罪该万死的李思德,狼人到底支撑不住了,他的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破包袱上,未睡之前,他已经做起了噩梦。
现在,他被大声的喊叫惊醒,机械般地跳立起来,对着值勤的警卫点头哈腰,连连念叨着自己的不是。然后,他假借著一根脏兮兮的竹棍子,磨磨蹭蹭地离开了市政府大门,向法院的方向摸去。
冤家路窄,狼人迎头碰上了他以前的秘书赵小婕。小婕一路走,一路与她旁边的年轻男人争辩著,谈论的好象是一件棘手的案子。狼人又傻眼了,反应了好半天,他才明白,这个擦肩而过的西装革履小伙子,是小婕的新老板,一个代替他职位的人,新的辩护律师。
天上一日,人间一年,而他是从地狱里逃出来的,还配享有时间的概念吗?站在原地,他走不动了,感觉到自己苍老了一百岁。他想起了苦儿,自己厄运的始作踊者。询问自己:如果一切重新再来,他还会选择,作为苦儿的辩护律师吗?
关键是没有第二次机会,人不能多想过去,应该着眼对付现在。
而现在,他要睡足一个饱觉,养精蓄锐。晚上,他的行动至关重要。
花尽了一个星期的乞讨钱,他搭了傍晚的长途车来到了槐树村。真没想到,在富庶的华中市50里地之外,竟会有如此贫瘠落后的乡村。穷山恶土不说,连小河都已经干枯了,沿街的房屋破烂不堪,地里的稻子东倒西歪。
大路渐渐变成了羊肠小道,他孤独地走着,唯恐任何人的打搅。还好,除了远处的炊烟,时紧时松的狗叫,没有人在他的眼前身后。过了那座古老的石拱桥,他望到了荒山上那瘫倒了一半的黄赫色小庙。沿著残旧的石阶攀登,他需要四肢并用,才能爬上断裂的地陷榻方处。
终于找到了小山背后的那片坟地,真凄凉啊,只见杂草丛生,枯藤缠绕着老树。天色开始变暗,他望来看去,怎么也找不到下一个标记了。几乎失望的时候,这才发现那棵歪脖子的槐树,其实就在眼前。可怜的一棵老槐树,被雷劈断了歪脖子的上半部分,虽然它还保有一些纤细的枝桠,但那稀疏的嫩绿,绝对遮掩不住老树的沧桑。
踉踉跄跄地奔上前来,他用颤抖的双手来回地摸索着,终于在树下的荆棘中拉出了一把长柄铁锹,虽然锈迹斑斑,但铁锹的头还是尖尖的。
找到了这把铁锹,他就知道了苦儿没有对他撒谎,下面的一切都应该是实实在在了。果然,他用铁锹在槐树弯曲的方向丈量了两次,扒开杂草,一块被掩盖的石碑逐渐显露出来。石碑不大,上面的字迹已经模糊,盯着、摸着、猜着,他认出了那两个字:吴倩。
“这吴倩便是苦儿最衷爱的妈妈了。”他突然感觉腰酸腿疼,想坐下来休息一下,他需要理一理思绪。
一个美好善良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现在已经不多了。她的苦难来源于出身,可父母的罪过,怎么可以强加在女儿的身上?吴倩的父母是被枪决的现行反革命,做为孤儿的她,初中一毕业,便被赶出了华中市,毫无选择地来到这个穷乡僻壤,被强迫着插队落户。
参加乡亲们风吹日晒的农作,吃得是极为单调的食物,孤独地住在一间简陋的茅屋里,这对一个刚满十六岁的柔弱少女,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每当夜晚来临,她做的事情,村里人几辈子都没有见过。她的小提琴曲悠扬,婉婉转转、哀哀怨怨,一圈一圈地围著小村庄环绕。农闲的时候,她会一个人站在山岗上、坐在小河边,安安静静地临摹写生。
吴倩是一个沉默的姑娘,她能不说话就从不开口,手脚却从来不敢闲着。深知出身的罪孽深重,她明白自己和乡亲们之间的高墙。不出去串门,她更没有胆量接受任何人的怜悯。下定决心,咬紧牙关,只要还能享受着自小喜欢的音乐和绘画,她就要倔强地独自活下去。
村人们认为她心肠好,因为她对蜂拥而来的小孩子们象慈母一样的宠爱著。除了她的琴、她的笔,她与村童们共享著她所有的一切,她带着他们唱儿歌,教他们在沙土地上画画。通过这些孩子们的口述,乡亲们才对这个从城里来的美丽少女,有了一些模糊的了解。
直到有一天,一个兔唇豁嘴的弃儿被扔在了她的门前。
狼人的鼻子发酸了,他甩了甩头发,记起了自己的真名:顾磊;职业:辩护律师。他曾经坐在遍体鳞伤的苦儿面前,听这个瘦小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讲著着他的身世,他的故事能让人的心,一片一片地碎掉。
苦儿不是一般的嘴唇裂开,他是严重的颚裂。他整个的上颚翻开著,几乎把鼻子都挤掉了。他的眼睛很小,而且不停地转动,可以用贼眉鼠眼来形容他脸的上部。小伙子没有多少头发,一眼望去,他真象一只可伶的小猴子。估计他的亲生父母把他扔掉的时候,没有把他当人看待,好在他们还有微弱的良心,把他的命运交给了女知青吴倩。
冬至的那天清晨,天空中悠然飘着雪花。吴倩打开房门,一眼便看到了地面竹篮里的包裹。当时她没想太多,马上把包裹抱进了屋内。
打开包裹,她大吃一惊,眼珠子吓得差点蹦了出来:这是一个不足月的婴孩,脸色是灰朦朦的,而且丑陋得骇死人,它似乎已经死了,也许正在喘出最后的一口弱气。
吴倩不知如何是好。她跳着脚在屋子里窜来窜去,叫天叫地不灵。突然,她想起了不久前过世了的外婆。外婆生前经常在佛像前面一遍又一遍地念着:南无阿弥陀佛。那声音曾使少年的吴倩,在烦躁中踏下心来。于是,她开始学着外婆,将这几个字念了又念,重复了不知多少遍,吴倩的心里还是无着无落。
然后,她跪了下来,做起了童年时必做的事情。那时每晚临睡前,虔诚基督徒的奶奶(可惜她也不在了) ,一定会到床前来陪伴她,老少两个人一起祷告:全能的上帝,请不要抛弃有罪的我。我在聆听着您慈善的声音,请教导我,应该怎么做?
正在这时,她听到了哭声。这哭声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时强时弱、断断续续。吴倩快步来到婴儿跟前,发现他的脸上有一个大洞,干嚎的声音是从那里发出的;他的两只小手在她面前晃动,豌豆一般大小的眼睛里渐渐地流出了一滴泪珠。
不由自主,吴倩把小生命抱在了怀里,用手轻轻拍打著他的后背。这男婴没有停止哭泣,他小小的身体在她的怀抱中渐渐地温暖过来了。
猛然想起了锅里剩下的米粥。吴倩一手抱著孩子,另一只手拿着小勺,试图将冲稀了的米汤,喂给婴儿。无奈孩子太弱太小,而且他的豁嘴根本不会喝东西,吴倩手忙脚乱,怎么努力也灌不进去。她越是慌乱,孩子越是哇哇哭得厉害。急中生智,吴倩把毛笔洗净,然后饱沾著米汤,一刷一刷的,汤汁终于滑进了孩子的口中。
全村的男女老少,一直对女知青吴倩的一举一动,观察得饶有兴趣。没有人看到她大过肚子,现在却听到了茅草屋内传出的阵阵哭声。当他们最终看到了这个畸形的丑婴儿,人人都能猜出个大概。到底人心都是肉长的,大伙儿你送鸡蛋,我端面汤。因为有了这个孩子,吴倩以后的日子,不仅不再孤独,反而热闹起来了。
男孩终于能爬、会走、爱说话了。虽然他说话结结巴巴,吴倩发现他的智力,并不比别的孩子们差。随着孩子的长大,吴倩也成熟了,她由一位羞怯内向的少女,转变成了温柔耐心的年轻妈妈。她给这个孩子起名苦儿。苦儿对吴倩的意义重大,他让她看到了一个,比她更为可怜的生命。
在这个不寻常的夜晚,顾磊仰面向天。月亮不知藏在何处,只有满天繁星在闪;墨蓝色的天穹上,划着几个巨大的V字。云彩是水蒸汽啊,它们能组成一个长长的锐角,到底想表现什么?是不是在向顾磊预示,吴倩和苦儿并没有白死?
“开始吧!”顾磊对自己说:“他们把希望寄托在你的身上了。”
顾磊用铁锹将石碑的四角挖开。薄薄的石碑并不沉,轻而易举就被他搬开了。接着再往下挖,不多久,一具厚木的棺材,显现了出来。
顾磊用鼻子在棺材的四周闻了闻,好像既有尸体的腐臭,也有金钱的铜臭。他摸到了棺材的盖子,打开前,再次抬眼凝望天宇,一颗流星正巧划过。
低下头来,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个模模糊糊的三角形状。伸手去摸,果不其然,是吴倩那心爱的小提琴。苦儿不愧是她的儿子,冒着危险、献出生命,他终于把它偷了回来。现在小提琴陪伴着他的妈妈,物归其主。
噙着眼泪,顾磊掏出了旧帆布包中的手电筒,拧开了开关。就着手电光芒,他看到了五花八门的钱财,在棺材中一一暴露:金条、名表、宝石、古董……当然更多的,是一捆一捆的人民币、美元、英镑、港币……
可惜的,是苦儿不会写字,他没有记下这个局长、那个部长、这个书记、那个委员……所有赃官的名字。顾磊咬牙切齿:因为他现在还是找不出来,苦儿到底在市长李思德家中盗出了什么财宝?而为此丢掉了自己的小命!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作为长篇小说,我感觉这个节奏有些快了,象赶班车,不够从容。许多片段好象就是
想要交代给读者其中人物关系的的来龙去脉,而不是在*刻意*地讲故事,所以有
些抓不住人。是不是就是友明说的细节问题?友明来谈谈?我不很SURE。
现在进行时中夹入过去时的回忆是一个不错的处理方式。女知青比前妻等吸引人。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我与土干有同感,不愿意重复前人描述过的情节。
长篇的重点是国外的场景、冲突(会注意大家批评我的不重细节)。对国内发生的‘缘由’,的确是‘交待’。尤其是前妻的事情(太一般性了)。
是想再听听友明、悲歌等的意见。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这一部分的前一半是显的比较仓促, 好象在写故事梗概.
如果这些并不是重点的话, 你不必在这里平铺直叙, 可以放在后面的回忆里介绍
那样也显得活络一些.
---瞎评
为力,我也觉得人物出场太多,有点忙不过来。有些不重要的人,或者后面不再出现的人,可以不给他名字:P
足球妈妈
文章最后点在点子上了,你们前面提了的也是启发。都感谢!
我现在考虑把这一章的两件事,分成两章写,怎么样?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关键要从容不迫,不要赶火车。作者赶火车,读者就赶不上了。国内国外两条线平
铺直叙,娓娓道来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国内的要赶国外的要慢?长/中篇小说十分忌
讳赶成了“故事梗概”、“剧情交代”。
我的黑暗是一湖水,我的光明是一条鱼
这章是过渡段,的确没交代好,再谢各位的火眼金睛。
越狱的叙述应该是前一章的。现在想用一个梦来交代‘前妻’。是没必要让他匆匆出国。:o
改好再贴出来。:wink: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我全部看了前面的才来发言,比天堂进步很多,基本上进入小说语言状态。第一章写得最好 ,接下来一章比一章粗线条。第六章的前半部分基本上没有细节,如果是过度性的东西,要把小段合成大段,使结构紧凑。
其实这章前半分的内容比那些看似山河胡海描写的场景描写重要多了,这一章要加大容量。现在还没有进入主题“追逐”,一些场景好像是为写景而写景。当然可以把游记的写法揉合进去,但要为文章的中心话题服务。
作为长篇小说,章节文字不够,容量太少。一、三、五可以考虑成一章。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先谢友明指点。容我琢磨琢磨,我们再探讨。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等你上完了,咱一起看。加有些吧!:)
我在低处,只能和低下头来的人说话,,,
觉得小说人物都由一个总叙述者把握控制,后者有时还要发几句议论或总结,人物应
自己说话做事,还自由给他们。
Originally posted by [i]wxll[/i] at 2006-5-17 04:30 AM:
觉得小说人物都由一个总叙述者把握控制,后者有时还要发几句议论或总结,人物应
自己说话做事,还自由给他们。
1。这章一定重写,容我细想想。写时有些思想混乱,结果果然不够流畅。
2。听取先磨意见,注意给人物自由,让他们得以显示自己。(先磨你就拿我开刀吧,话说多狠没关系,都是为我好,让我提高) 。
3。友明,和你探讨分段、容量问题。
中国传统写法,由于无标点,不分段,写出来的东西经常黑压压的一大片。好像王安忆的‘长恨歌’ 就是这样的。年轻人读不下去,一是太唠叨了,二对眼睛很疲劳。
我现在每一章控制在4千字左右,就是考虑这是一个阅读段,读完就该休息一下了。(文章的长篇章节也不长,还有海外的通俗小说们,可能考虑的是同样的因素)
另外,我不喜欢用长自然段。现代人这么忙,真的不是狄更斯年代了,没有电视电脑的。我们需要言简意赅(土干做的挺好)。 (当然细节描写还是重要的) 短自然段有跳跃性,读完后有成就感。
现在的台湾年轻人,不喜欢繁体字,简体都不行,写“的” 时,爱用日语,简单嘛。
自信的人可以一气呵成写完长篇。我没有经过正规训练,是学习过程,而且是永远的学习过程。所以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和指导。本人比较聪明,不会被你们搞乱,只会吸收你们的善意和wisdom。;):laugh:
再谢。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为力;
我给你贴一段大自然段(白鹿原),非常形象、生动、细腻的语言,写了很多事情,放在一段并不显得臃肿。段落太多,文章结构变得松散,这是当今小说的通病,很俗气。名家是不会写那种一两行一个自然段的。要学,就要学名家。
这段有写乡村写田野荒郊,和你这一章类似。你可以参考一下作者是怎样写细节的。狼人在挖宝的过程可以想象出很多生动的细节:
夜里落了一场大雪。庄稼人被厚厚的积雪封堵在家里,除了清扫庭院和门口的积雪再没有什么事情好做。鹿三早早起来了,已经扫除了马号院子里的积雪,晒土场也清扫了,磨房门口的雪也扫得一干二净,说不定有人要来磨面的。只等嘉轩起来开了街门,他最后再进去扫除屋院里的雪。嘉轩已经起来了,把前院后庭的积雪扫拢成几个雪堆,开了街门,给鹿三招呼一声,让他用小推车把雪推出去,自己要出门来不及清除了。他没有给母亲之外的任何人透露此行是去请阴阳先生,免得又惹起口舌。村巷里的道路被一家一户自觉扫掉积雪接通了,村外牛车路上的雪和路两旁的麦田里的雪连成一片难以分辨。他拄著一根棍子,脚下嚓嚓嚓响著走向银白的田野。雪地里闪耀著绿色蓝色和红色的光带,眼前常常出现五彩缤纷的迷宫一样的琼楼仙阁。翻上一道土梁,他已经冒汗,解开裤带解手,热尿在厚厚的雪地上刺开一个豁豁牙牙的洞。这当儿,他漫无目的地瞧看原上的雪景,辨别著被大雪覆盖著的属于自己的麦田的垄畦,无意间看到一道慢坡地里有一坨湿土。整个原野里都是白得耀眼的雪被,那儿怎么坐不住雪?是谁在那儿撤过尿吧?筛子大的一坨湿上周围,未曾发现人的足迹或是野兽的蹄痕。他怀看好奇心走过去,裸露的褐黄的土地湿漉漉的,似乎有缕缕丝丝的热气蒸腾著。更奇怪的是地皮上匍匐著一株刺蓟的绿叶,中药谱里称为小蓟,可以止血败毒清火利尿。怪事!万木枯谢百草冻死遍山遍野也看不见一丝绿色的三九寒冬季节里,怎么会长出一株绿油油的小蓟来?他蹲下来用手挖刨湿土,猛然间出现了奇迹,土层露出来一个粉白色的蘑菇似的叶片。他愈加小心地挖刨看泥土,又露出来同样颜色的叶片。再往深层挖,露出来一根嫩乎乎的同样粉白的秆儿,直到完全刨出来,那秆儿上缀看五片大小不一的叶片。他想连根拔起来却又转念一想,说不定这是什么宝物珍草,拢起来死了怎么办?失了药性就成废物了。他又小心翼翼地把湿土回填进去,把周围的积雪踢刮过来伪装现场,又蹲下来挣著屁股挤出一泡屎来,任何人都不会怀疑这儿的凌乱了。他用雪擦洗了手上的泥土,又回到原来的牛车路上。他当即特身朝回走去,踏看他来时踩下的雪路上的脚窝儿,缓两天再去找阴阳先生不迟。回到家里,母亲和鹿三都问他怎么又回来了,他一概回答说路上雪太厚太滑爬不上那道慢坡去,他们都深信不疑。他回到自己的厦屋,从箱子桌翻出一本绘图的石印本《秦地药草大全》来,这是一本家传珍宝,爷爷和父亲在山里收购药材那阵儿凭藉此书辨别真伪。现在,他耐著心一页一页翻看又薄又脆的米黄色竹质纸页,一一鉴别对照,终于没有查到类似的药名。他心里猜断,不是怪物就是宝物。要是怪物贸然挖采可能招致祸端,要是宝物一时搞不清保存炮制的方法,拔了也就毁了。他想到冷先生肯定识货,可万一是宝物说不定进贡皇帝也未免难说,当即又否定了此举。他于焦急中想到姐夫朱先生,不禁一悦。
像如下几段的描写,让人赶到很松散,也较平淡,可以连成一段,再增加一些细节描
写:
一个美好善良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现在已经不多了。她的苦难来源于出身,可父母
的罪过,怎么可以强加在女儿的身上?吴倩的父母是被枪决的现行反革命,做为孤
儿的她,初中一毕业,便被赶出了华中市,毫无选择地来到这个穷乡僻壤,被强迫
著插队落户。
参加乡亲们风吹日晒的农作,吃得是极为单调的食物,孤独地住在一间简陋的茅屋
里,这对一个刚满十六岁的柔弱少女,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每当夜晚来临,她做的事情,村里人几辈子都没有见过。她的小提琴曲悠扬,婉婉
转转、哀哀怨怨,一圈一圈地围著小村庄环绕。农闲的时候,她会一个人站在山岗
上、坐在小河边,安安静静地临摹写生。
吴倩是一个沉默的姑娘,她能不说话就从不开口,手脚却从来不敢闲著。深知出身
的罪孽深重,她明白自己和乡亲们之间的高墙。不出去串门,她更没有胆量接受任
何人的伶悯。下定决心,咬紧牙关,只要还能享受著自小喜欢的音乐和绘画,她就
要倔强地独自活下去。
村人们认为她心肠好,因为她对蜂拥而来的小孩子们象慈母一样的宠爱著。除了她
的琴、她的笔,她与村童们共享著她所有的一切,她带著他们唱儿歌,教他们在沙
土地上画画。通过这些孩子们的口述,乡亲们才对这个从城里来的美丽少女,有了
一些模糊的了解。
直到有一天,一个兔唇豁嘴的弃儿被扔在了她的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