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i]三川[/i] at 2007-10-26 12:15 PM:大家都提意见了,我再看看,提的具体些。
先谢土干。文中蓝字是尊雪儿、章凝意见加上去的。
你随意批吧,不必客气。:smile:
又,象罔又去休假了,多幸运的人啊。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说完李思德等了一会儿,他想苦儿应该会对他感激涕泠的。不料,这个臭小偷还是一声不吭。不想脏了自己的手,他用脚踢了一下吊死鬼似的苦儿:“好了,我没时间再和你罗嗦了,你要明白,你现在是我手里的羔羊。顺了我,你就能活;逆了我,你就是死,而且你会不得好死,死了你也没个全尸!”
──小说是以第三人称写,叙述时要平和,人物对话可以根据性格随便些。“臭小偷”“吊死鬼”最好不出现在叙述中。
“呸!”
虽然李思德灵敏地赶紧向后一退,但这口血痰还是让苦儿吐在了他的脸上。
──我以为打得半昏死的人,没有力气吐出这口痰。为力看革命电影太多了。
说时迟那时快,苦儿使出了最后的吃奶力量,照着李思德就是一脚,正好踢在了他的后腰上。措不及防,李思德大叫一声,觉得自己的腰子象被踢得炸开了一样,生疼。
──跟上面的感觉一样。苦儿快死了,踢不出这一脚的。
也听到了他微弱颤抖,却极为得意忘形的声音:“你…官是屁…屁是官!阎王会狠狠惩罚你的…狗官。他会好好欢迎我。他会叫你没心肝!”
苦儿多大?忘了。应该用个弱智儿童的语言。还不如不说话,只是嘴动动,出不了声音。
立竿见影,只见狗腰子们一个个从苦儿的身子里,被甩了出来。
──什么是狗腰子?没听说过。
从噩梦中惊醒过来,李思德赶紧把手捂在心口上,缓缓地揉摸着,因为那里是抽了筋似的尖扎。
──原来上面的是梦。那么应该再梦境一点。对于梦,写得太真实了点。
把个正在等出租车的李思德,吓了个措手不及。
──不用逗号吧?
华中市国内,他的那些同伙们,现在全部下马。
──在国内的华中市,
李锐年轻无辜、风华正茂,他招谁惹谁了?凭什么这飞来的横祸要落在他的头上?
──我以为不要这句话好。写得太详细了,读者没有思考余地了。
他算是体验到了美国法庭上的唇齿相战、混乱争斗。
──不要“混乱争斗”好。
感觉自己象上吊一样难受,
──我猜上吊不难受,一口气上不来,就失去知觉了,10秒钟的事情。即便是蹬腿伸舌头,那是身体神经的自然反应,上吊者已经没知觉了。过去杀人,头砍下来,身体还能动10分钟呢。你是在说“被吊起来”吧?
转败为胜。李思德太明白这一点了。经商、搞政治、上法庭等,柳暗之后,谁都盼望花明。
──这里是不是应该让李思德心里感慨一下安琪的能力?
抽出一张五十美金的钞票,李思德匆匆对司机说:“接着,不用找钱了。”
──我以为中国市长的英语都不太好,所以,说话要规范。英语不好的人,说话很拘谨,简单。不然不真实,好像他们都是英语通似的。我猜他就说:“Here. No change. OK.(中国人喜欢说OK)”翻译出来就是:“给,不找钱了,OK。”后面加上出租车司机的谢谢,要有美国人说英语的味道。比如:“Gee, sir. That's really good of you.”(哎呀,先生你真是太好了。)加上这些语境,就有身在美国的意境了。
[color=Red]仅供参考。[/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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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干是比我细心多了,而且还使劲强调逻辑。:))
我会酌情修改,然后我们再交流。
万分感谢!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困兽犹斗,李这样窝囊吗?对于顾的凶狠报复、赶尽杀绝竟然不敢还击?接下来还
怎么写?李坐以待毙吗?
这样处理,一不符合人物性格,二消弱了小说的可读性。读者等了半天想看他们怎
么斗法,怎么也料不到恶人李竟然主动精神投降了。前戏演了老半天,最后高潮竟
然没有。读者吃了半天开胃冷盘,最后却没有热菜。这桌酒席还能叫好吗?
[color=Blue]"呕心的事情实在太多。在国内的华中市,他的那些同伙们,现在全部下马。一个个自杀的自杀,入狱的入狱,三规的三规,满地狼藉一片,吓得他再也不敢和任何人联系了。然后,老妈突然在家乡脑溢血病逝,在香港的表弟李森又莫名其妙地车祸而亡,他怀疑这些都是和顾磊有关,是顾磊在疯狂地报复他。
想起顾磊,李思德仿佛一下子掉进了冰窟窿,心在下沉、手脚冰凉、浑身起鸡皮疙瘩。从表弟李森那里听说顾磊越狱后,他就直觉这小子早晚会找上门来,和他一并算总帐。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的重逢,是在纽约的法庭,而且是正在判决自己儿子命运的地方。以李思德的敏锐,他当然知道要先下手为强,而且最快捷的手段是请个职业杀手,立马将顾磊干掉。
但他现在心思重重,还真没有心思和力气与顾磊决一死战。冥冥之中,他平生第一次惧怕了,除了意识到四面楚歌以外,他更感到自己独子的这场人命官司,是因为他这个当爸爸的罪孽太深重,而老天爷真地发狠了,根本不报复他本人,而是他的命根子独子李锐。这厉害啊,他终于品尝到苦果了。李思德好强争胜,霸气十足,从不认输,但他视儿子的生命比他自己的更重要。李锐年轻无辜、风华正茂,他招谁惹谁了?凭什么这飞来的横祸要落在他的头上?"[/color]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顾是中国的一个刑事逃犯,伪造身份来北美,李要搞他应该很容易,只要通知美国移民局或FBI就可以了,甚至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李的假身份比顾的硬,人整个换了一个,英文又好。我实在看不出李在这个生死关头精神垮掉的原因。事情明摆着,他如果被顾整死,他的儿子也不会有好结果。为了自己为了儿子,李都只能和顾拼下去,而不会选择坐以待毙。
作者是不是写烦掉了,想早点收场呀。这样可不行。:lol::lol: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我是准备收尾了。
下面是丽丽在纽约找杀手,干掉了李。
李(他不是杀死顾女儿的人),和顾,在医院床头谈些临终的话。
李锐的无罪释放。
信漪和顾的团圆。
反正是个好的结局。
知道章凝厉害,你写个轰轰烈烈的悲剧结尾吧。看读者更喜欢哪个?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Originally posted by [i]thesunlover[/i] at 2007-10-29 04:47 PM:
顾是中国的一个刑事逃犯,伪造身份来北美,李要搞他应该很容易,只要通知美国移民局或FBI就可以了,甚至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李的假身份比顾的硬,人整个换了一个,英文又好。我实在看不出李在这个生死关头精神垮..
我认为还有一点,李很怵顾身边的杰夫,你说呢?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如果你这样虎头蛇尾地收尾,那可就真象俺说的了:读者吃了半天开胃冷盘、小吃,
最后却没有热菜端上来,宴席就结束了,大家空喜欢一场。
Originally posted by [i]weili[/i] at 2007-10-29 15:49:
我是准备收尾了。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Originally posted by [i]thesunlover[/i] at 2007-10-29 05:16 PM:
如果你这样虎头蛇尾地收尾,那可就真象俺说的了:读者吃了半天开胃冷盘、小吃,
最后却没有热菜端上来,宴席就结束了,大家空喜欢一场。
为了读者的意义,你能不能给设计个更好的结局?
也欢迎其他伊甸文友们献计。:)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你怎么还没有明白俺的意思呢?俺的意思是现在离结束来早着呢,两位主角刚刚重逢,
好人坏蛋开始正式角斗,好戏才开场,读者都在引颈以待,突然刹车岂不大煞风景。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我这个结尾,还算不俗,有些出人意外。
本来是想让他们两个追杀到美国沙漠里,真的比武的。倒觉是落了俗套。
还是让“上天”之手运作吧。我想“公正”、“后发制人”、“宽恕”这些理念,非常值得表达。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还有,我不想写过20万字(再多就没人读了)。
现在的计划,好像正好。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小说字数是为了内容服务的,而不是相反。当然,如果出于商业考虑另当别论。
文取心的“白房子蓝瓶子”好象也是15万到20万字,比你的紧凑得多。你这小说面
铺开得比较大,许多大段的“过去式”(回忆),说到底都是为了“现在式”和“将
来式”所做的铺衬,但结果却是,你的“现在式”和“将来式”匆匆忙忙,总体效
果就是虎头蛇尾、头重脚轻。
以前我好象就说过,你的这些大段回忆没有很大必要,回头看来,如果是这样收尾,
更应该增强“现在式”的份量。小说题目不就是“追逐”嘛,当然要紧紧地追,总
回头看怎么追?
小说以塑造人物取胜,恕我直言,现在看你的这几个人物都比较苍白,缺少有血有
肉的丰满感。当然只是个人感觉。:smile: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Originally posted by [i]weili[/i] at 2007-10-26 01:29 AM:雪儿,我一个贪官也不认识,全是想象的。
所以不敢写具体事情,只能写大概。
如果你能提供些具体的意见,我肯定要加上去。:wink:反正本人已经硬着头皮写到这里了......:wink::D
为力,对于贪官的黑,那是你我这种人无法想象得到的.你怎样将人性的恶放在他们身上,都是不会过份的.他们要致人于死地,是不动声色的.他们绝不不会亲自动手.正如中国有句俗语怎么说的,杀鸡岂用什么刀.
Originally posted by [i]weili[/i] at 2007-10-29 08:49 PM:
我是准备收尾了。
下面是丽丽在纽约找杀手,干掉了李。
李(他不是杀死顾女儿的人),和顾,在医院床头谈些临终的话。
李锐的无罪释放。
信漪和顾的团圆。反正是个好的结局。
知道章凝厉害,你写个轰轰烈..
我也不同意你就这样结尾,太草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