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color=Red]【土干砸坛】(十三)写给巫一毛女士的信[/color]
巫一毛女士前几天写了一篇文章,是“请以宽容同情的心善待每个人──读悲歌的《余杰印象记》”。她说悲歌的《余杰印象记》用讽刺、嘲笑的言语评论余杰的生理缺陷──口吃。
巫一毛女士还引用了悲歌原文中的话:
悲歌写道:“当时我坐在台下面,看着他在台上回答问题时,每一次都是张口结舌,满脸通红,几乎说不出话来的窘迫样子,心里真替他十分难过。”“我一向十分钦佩的年轻学者。”“像他这样口吃,如何能在海内外各大学和公共场所到处演讲,回答问题?”“文章可以少写一点,第一要务是请下点苦功夫,先把十分严
重的口吃毛病改掉!”
我读这几句,倒没有觉得悲歌同志有一点嘲笑的味道,反而是口气太直,真心为余杰同志着急。悲歌同志的态度是诚恳的,心情是焦急的,方式是不妥的,结果是徒劳的。
巫一毛女士最后说:“如果作者觉得余杰不配有‘那样好的文笔,那样敏锐的思想,还有那名满天下的‘北大才子’的桂冠!’,完全可以讲道理、评写作、谈思想,而不是嘲讽余杰的生理缺陷。”
我觉得巫一毛女士这样写就有点误解悲歌先生了,悲歌先生只不过想要人物事物尽力完美些。余杰同志思想深邃,文笔犀利,读者广大。他真不用到处去演讲,他以为我们大家伙不认字吗?我们会读书,这几天,我一直在读余杰同志的文章。
我也读了悲歌先生的“余杰印象记”全文,里面没有一个词,一句话是嘲讽的。也没有读出什么“余杰因为口吃而不配有什么好文笔或敏锐思想”的说法。
巫一毛女士被喻为善良宽容可敬的名人。她为维护口吃人的利益写了这篇,因为她弟弟曾经口吃。我们口吃的人有巫一毛女士这样的人维护,就是我们的希望了。我诚恳地请巫一毛女士读下面的文章和评论线,并写点感想。
楼兰:重复重点,重复重点
[url]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2343 [/url]
重复重点,重复重点评论线
[url] http://my.cnd.org/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2501&forum=2&52 [/url]
楼兰是复旦大学中文系的高才生,写过如何写作的文章,教导过我们业余青年写手,我细读过她的教导,结果,她就写出这样的文章,不仅让我失望,也让我们口吃的人难过。文章是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发表的,我曾经抗议一次,没有人响应,今天是六月五日,这篇文章让我度过了一百六十多个痛苦的日子。
巫一毛女士要是不替我们口吃的人说公道,您就不是一个完全善良的人,不是一个真正宽容的人,不是一个十分可敬的人,但您还是一个名人。
我抗议以后,没有人支持我,楼兰说我多心,老姜说楼兰是为了帮助人提高演讲水平,这不正是悲歌先生所要做的吗?还有人说我不懂幽默,EQ低。我不仅什么都低,而且还小心眼儿,是弱者中之弱者,所以才请求巫一毛女士的帮助。
我不懂写作,但认为一篇文章的文笔和表现手法是次要的,而文章内容对人们行为和社会效果的影响是重要的。读了悲歌先生的文章,很多人谴责悲歌先生批评别人的生理缺陷,引起人们对口吃人的尊重,社会效果是好的。楼兰的文章十分幽默风趣,有人一连读上三遍,哈哈大笑,快乐地加入口吃调侃的评论线,社会效果
不好。
您要是认为楼兰的文章是一般的幽默,我就认为您只注重名人和北大才子的尊严,根本不尊重我们无名小卒的尊严。我们口吃青年可以调侃我们自己的口吃,你们伶牙俐齿的才子就不可以调侃我们,这是游戏规则。
巫一毛女士,我期待着您为我们口吃的人伸张正义,期待楼兰的道歉,期待那一线上的人的道歉。
巫一毛:请以宽容同情的心善待每个人——读悲歌的《余杰印象记》
[url]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3960 [/url]
悲歌:余杰印象记
[url]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13922 [/url]
[/size]
[size=3] 土干[/size]
支持土干!
我反感、反对任何针对身体和心理疾病人士的歧视。拙作“死亡浪漫”、
“华盛顿DC的小提琴”都是歌颂身体、心理疾病患者可贵精神的作品。
个人以为:悲歌对余杰的评论主观上没有恶意,即使客观上不一定十分
合适,属于言论自由保护的范畴。
我的黑暗是一湖水,我的光明是一条鱼
感动!!多谢土干兄的理解!也更高兴又多了一个敢挺身而出,大声说真话的人。其实本人小时候也有过口吃的经历,所以才替余杰同志着急--- 因为深深知道口吃年龄越大越不好治!
看起来要组织一个口吃者协会以集体维护大家的权益了。以后再遇到类似的口吃者,只要通过组织表达关切就行了。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快乐地加入口吃(挑侃)的评论线-----”
土兄,文中有两处别字,均应为“调侃”。请改之。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最真诚、最善良、最等等......
没办法的时候,大家只好出来辩论了。在网上,口吃的人可能更利害。因为上帝是公平的嘛!
希望这场辩论结束后,悲歌、一毛、土干等,大家继续做好朋友,我为力会盯着你们的,看谁真正小心眼。:lol::wink: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完全支持感动。悲歌同志“态度是诚恳的,心情是焦急的,方式是不妥的,结果是徒劳的”,影响是大大的!
再加上一句,“心情可是忽冷忽热”的呀!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土干写得很好,鼓掌。我本来想写的,未想为土干领先,想我之所想,说我之所想说,节省了我的时间,我感到幸运。为悲歌打抱不平,已经成为我的“职业习惯”,因为我眼里的悲歌,从来就不是人们所误解那样的不堪。
悲歌的感想文章一发,我就觉得悲歌又会有麻烦了。但不至于想到有人会如此上纲上线,曲解他的意思。我甚至这样认为,这种做法要比他指责悲歌的,更不厚道。
我对悲歌文章,也有想法。主要是想建议悲歌压制自己,尽量少给“人生忠告”。其实一毛的文章,何尝不是又一个“人生忠告”?而且,我的建议本身,也容易被理解成人生忠告。
说句离题的话。我对余杰越来越多的“布道者”言行,也有意见。在我眼里,事事拿宗教信仰说事的人,总是令人怀疑。我也知道这里有很多在教的朋友,我也理解其信仰。但是须有分离,在教会里说,在公众场合少说,我认为更可取,也更能与那些不信的人互相尊重。我们的目的,并不是只是劝人皈依。
土干对楼兰的批评完全正当.因为楼兰完全把口吃当一种生理缺陷在嘲弄
悲歌对余杰修正口吃的建议是正当的,因为悲歌没有把口吃当成一种生理缺陷,而是当成可以治愈的疾病. 所以,他会建议余杰少写文章,先把口吃治好.
如果大家认为口吃是吃不好的生理缺陷,那对悲歌的批评就是对的.对于治不好的
东西,比如,肤色,籍贯.
我的理解是口吃绝大部分是一种可以治愈的心理疾病.中国人口吃的比例偏高,
我也有一个亲戚有点口吃.这个高比例跟中国人的刻薄是分不开的.美国口吃比例
看来比较少.我现在还没有认识哪个美国人口吃.
另外,公众演讲时候的紧张导致语无伦次不是口吃,是训练不足.
严重同意鱼跃。好为人师、喜欢给人忠告的人,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一个阅历、知
识、精神上高人一等的地位。岂不知我们都不需要耳提面命,最有效的布道传教是
以身作则。
Originally posted by [i]yuyue[/i] at 2006-6-5 15:12:
我对悲歌文章,也有想法。主要是想建议悲歌压制自己,尽量少给“人生忠告”。其实一毛的文章,何尝不是又一个“人生忠告”?而且,我的建议本身,也容易被理解成人生忠告。说句离题的话。我对余杰越来越多的“布道者”言行,也有意见。在我眼里,事事拿宗教信仰说事的人,总是令人怀疑。我也知道这里有很多在教的朋友,我也理解其信仰。但是须有分离,在教会里说,在公众场合少说,我认为更可取,也更能与那些不信的人互相尊重。我们的目的,并不是只是劝人皈依。
我的黑暗是一湖水,我的光明是一条鱼
拿人的生理缺陷说事、开涮,无情地加以嘲笑,这在中国是家常便饭,人们都习以
为常,春晚赵本山等明星就拿老弱病残登堂入室地说笑。而在西方文明社会,这种
行为不仅代表着愚昧、可鄙,而且是违法。
楼兰的文章居然在CND引起一片叫好声,我只有不客气地说:低级趣味,拿肉麻当
有趣,一帮丑陋的中国人!!
Originally posted by [i]benfangd[/i] at 2006-6-5 15:48:
土干对楼兰的批评完全正当.因为楼兰完全把口吃当一种生理缺陷在嘲弄悲歌对余杰修正口吃的建议是正当的,因为悲歌没有把口吃当成一种生理缺陷,而是当成可以治愈的疾病. 所以,他会建议余杰少写文章,先把口吃治好..
我的黑暗是一湖水,我的光明是一条鱼
怎么说了几遍都改不了,不是疾病是毛病,不是缺陷是习惯!不是需要尊重,你越尊重他越紧张,而是需要忽视,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这点外国人的确做得很好,对残疾人,除非你需要帮助,他们视而不见,一点不给人难堪。
很钦佩土干能这样开诚布公, 我支持一毛维护弱者的立场(在口头表达上余杰是处弱势的), 尽管悲歌丝毫没有恶意, 但那种居高临下令人难堪的语气是不妥的.
冷热:怎么说了几遍都改不了,不是疾病是毛病,不是缺陷是习惯!不是需要尊重…
…
土干:您跟谁犯急呢?
况也:我支持一毛维护弱者的立场。
土干:余杰不是弱者。我写文章的意思是,巫一毛对其他人的抵毁他人的恶毒话一
点都不抗议不劝导,反而听得很开心,却对悲歌这种平和的东东那么深恶痛绝。悲
歌是居高临下了点儿,巫一毛居得更高。
[size=3] 土干[/size]
土干,我们不涉及其他方面,就口才来讲,余杰不强,悲歌显然挺强的(从他的气势来看),所以巫一毛是维护弱者顶撞强者(不知道她“对其他人的抵毁他人的恶毒话一点都不抗议不劝导”是何指 - 不用在这里讨论 ),好得很!这是我的傻瓜逻辑,嘿嘿。另外我也很同意冷热的观点。我想起一件事,有天在外面开会走去会场,我见一位五十多岁的女性同事,背着公文皮包手里还提着一大捆要散发的资料,我就上前说愿意替她拿资料,她说不用,我意为她是客气,又offer了一次,她居然不高兴了,认为我觉得她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