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力对七格(及朋友们)的回答
哎呀,七格,
事先说明,没有细心看你上面写的帖子(太罗嗦),先回你吧。
你是不是“哲学家” ? 我不清楚;但我自认为“明智家” ,你不认同也罢。
凡草是个很有信誉的科学家,我在网上认识她两年,她的话,我一点不怀疑。所以,当欣欣相信我,告诉我这情况时,我马上写E给章凝。章凝也马上回答我:枯荷始终在议院。我认为章凝会出来公开澄清一下。他沉默,由于我了解他,我知道他自感“受辱” 。
后来阿达(伊甸园的新中文名) ,不依不饶这件事。我为了“平息” ,没有经章凝同意,在伊甸园公布了我和章凝的E,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
晚上凡草上帖,说明了情况。我马上出来告诉她我的想法。
1 我相信她,同情她,但她没有证据,不能“指控” 对方。凡草意识到这个问题,毕竟她也是在美国上过法庭的人。所以她“撤诉” ,决定保持“沉默” 。
2 章凝已经在内坛,说明议院之事由于他事先没有想到会出“岔子” ,而我们其它园丁又都“心不在焉” 。(我是因为被拿去删帖权,闹情绪不管事。见光一见事情太多,因故“躲” 起来了。先磨一直睡不好觉,心力交萃。)
而且,我们谁都,也不想,知道后台操作。
也就是说,章凝已经确切承认:这次议院的事情,只是他一个人的操作,我们其它园丁都不知晓。
这的确是我们园丁做的最错的地方。但是,好处是,可以引咎章凝一个人的责任。
3 然后我对阿达、凡草等解释:
事实:A:凡草认为章凝是把枯荷后放进来的。
B:章凝认为枯荷一直就在议院
我想就是不管他们的动机。
假设有一个法官,TA的第一句话就问:证据呢?
我前面已经说了,这件事唯一的可能证人:就是我们网站的设计者,梦先生。我想你们不把章凝告到法庭,(梦是专业人员,是不愿卷入的。(再说,我也不清楚,他能否看到章凝后台操作的历史)
如果没有证据,做为一个“永远不应该被冤枉的自由人” ,
章凝可以马上去告凡草“诬陷”罪。当然,他可以有证人,比如他的家人、朋友们,证明他的精神和身体受了刺激,需要赔偿。
章凝没有做这些。
我用自己的人格担保(别人不用信) :他是翩翩君子!!!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从一开始听到就认为这种“起诉”十分荒唐,感觉受辱,所以拒绝出来回答。不想
接下来竟然发酵了,于是为了澄清自己,我不得不做那些恶心的解释。因为我清楚
地明白,“清者自明”、“脚正不怕鞋歪”用于我们中国人常常并不合适,人们更
倾向于相信没有证据的谣言。人们从挖掘求证他人的阴暗面中寻求一种快感,所以
乐此不疲。
谣言止于智者,智者永远是少数!
谢谢为力!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为力:
我友情提醒你:
不要高兴得太早了,如果认为一纸公告,就能把这几天所制造出来的信任危机以及网友间的感情裂痕一笔勾销的话,你们就太天真了!
即便有一天,走了的人回来,也是看在可见光的面子上,你还得谨言慎行才是。看在我对旧伊甸的情分上,送你们杨万里的一首诗:
莫言下岭便无难,
赚得行人错喜欢。
正入万山圈子里,
一山放过一山拦。
你们连“岭”还没下来呢!不认真地检讨自己的失误,又拿私人公司无民主可言,来给自己打气--那你们就在这儿开你们的私人公司吧,我已做到了仁至义尽,对得起你了!
不作公卿非无福命都缘懒,难成仙佛为爱文章又恋花。
Originally posted by [i]尚能饭[/i] at 2006-9-3 02:00 PM:
为力:我友情提醒你:
不要高兴得太早了,如果认为一纸公告,就能把这几天所制造出来的信任危机以及网友间的感情裂痕一笔勾销的话,你们就太天真了!
即便有一天,走了的人回来,也是看在可见光的面子上..
老尚呀,你刚说你要保持革命晚节,你对这些园丁不依不饶的,你想干什么呀?
再又说来,这些园丁,费了这么多心血,难道你看不出他们的善良,宽容的心吗?
爱阳这么真诚地给简阳他们道歉,园丁集体请他们回来。你还要求他们怎样?
请问你见过比他们还民主的网站吗?
我在低处,只能和低下头来的人说话,,,
“为力:
我友情提醒你:
不要高兴得太早了,如果认为一纸公告,就能把这几天所制造出来的信任危机以及网友间的感情裂痕一笔勾销的话,你们就太天真了!
即便有一天,走了的人回来,也是看在可见光的面子上,你还得谨言慎行才是。看在我对旧伊甸的情分上,送你们杨万里的一首诗:
莫言下岭便无难,
赚得行人错喜欢。
正入万山圈子里,
一山放过一山拦。
你们连“岭”还没下来呢!不认真地检讨自己的失误,又拿私人公司无民主可言,来给自己打气--那你们就在这儿开你们的私人公司吧,我已做到了仁至义尽,对得起你了!”
[size=4][color=Green]我就是非常高兴!
现在还是:开口便笑,笑天下一切可笑之人![/color][/size]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为力,
这样不好,会丧失最后一次恭请他们回来的机会的,
你没看出来他们会和尚能饭同进同退吗?
欲说还休,欲说还休。不说也罢。
谢谢rong!
请看园丁新布告:[url] http://www.yidian.org/view-thread-3779.html [/url]
5,除非以伊甸园丁名义发贴,任何某个园丁的贴子只代表个人,不代表伊甸网站。
现在我是以个人名义发帖的。和园丁观点无关。
我以前就是这么“捍卫”:友明、老尚、、悲歌、令胡等,大男人们的。
本人深为自豪!!!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为力,
rong说的有道理。
你不单纯是为力,你还是园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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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非常高兴!
现在还是:开口便笑,笑天下一切可笑之人!
我在低处,只能和低下头来的人说话,,,
友情提醒一下各位园丁,私人公司(即营利性公司)向网友募捐在美国可能是违法的.记得伊甸曾公开向网友募捐过.如果这个公司是在美国注册的,在转型为私人公司前还是要查一查有关规定.不了解加拿大的情况,如果没有这个问题,就算我没说.
weili,
当你作为园丁之一,在这样的时刻,在关于网站
的话题上,怎么能说没有任何关系呢?
即使是全体决议,你也是其中之一呀,撇得清吗?
如果与网站话题无关,才令当别论。
晕呀,怎么会这样???
欲说还休,欲说还休。不说也罢。
[size=4][color=Green]我认为“人格”比什么都重要。
既使关闭这个公司、网站,我也不能让章凝受辱。
因为今天有他,明天就有我为力,后天就有见光、先磨![/color][/size]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刚开了电脑,看到这个处理。做了错事死不认账,爱面子甚于尊严,很好。
不要再说我是寻机报复了,我都替你操得慌,以前和你的那点纠纷算个P啊。我是个有缺点的人,但我可以坦然告诉你,我一个女人比你这个男人更大度,更知道如何做人!
好自为之吧,永远的红太阳~
世界無窮願無盡, 海天寥廓立多時
“刚开了电脑,看到这个处理。做了错事死不认账,爱面子甚于尊严,很好。
不要再说我是寻机报复了,我都替你操得慌,以前和你的那点纠纷算个P啊。我是个有缺点的人,但我可以坦然告诉你,我一个女人比你这个男人更大度,更知道如何做人!
好自为之吧,永远的红太阳~”
先COPY下来,这是以后的“证据”。我们可能会以公司的名义打“官司”的!
因为无能为力,所以尽力而为。
不再假设了,结论出来了,证据见鬼去吧。
终于恼羞成怒了,真对不起!:smile:
Originally posted by [i]weili[/i] at 2006-9-3 10:33 AM:
“刚开了电脑,看到这个处理。做了错事死不认账,爱面子甚于尊严,很好。不要再说我是寻机报复了,我都替你操得慌,以前和你的那点纠纷算个P啊。我是个有缺点的人,但我可以坦然告诉你,我一个女人比你这个男..
因为我和黑夜结下了不解之缘 所以我爱太阳
唉。。。我想,很多站在门口等待的网友们是够耐心的了。。。